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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S-0467企业观察档案

荣盛石化

荣盛石化依托大型炼化一体化基地,通过国际原油供应、海外销售及沙特阿美战略入股形成跨国产业联系。值得观察其资源保障、贸易网络与新材料合作能否深化为可持续的全球供应链能力,并改善盈利质量与国际市场竞争力。

荣盛brand

企业概要

荣盛石化是总部位于浙江杭州的中国大型石油化工上市企业,围绕炼油、基础化工、聚酯及高端新材料形成一体化产业体系。其全球化以中国境内大型生产基地为基础,通过国际原油采购、海外产品销售、新加坡贸易平台及与沙特阿美的股权和产业合作连接全球市场。2023年沙特阿美入股成为关键转折点,2026年双方及相关企业继续探索新材料投资合作。观察重点在于国际资源保障、产业链协同与高附加值产品市场拓展能否共同提升企业的长期竞争力。

企业全球化档案

A

荣盛石化的上市主体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RONGSHENG PETROCHEMICAL CO., LTD.,英文缩写RSPC。公司来源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注册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办公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358号蓝爵国际写字楼。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2493,2025年年度报告列示法定代表人为李水荣。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相关主体,业务范围超过上市公司自身。2025年年报称荣盛控股同时拥有荣盛石化、宁波联合等上市公司,不能将控股集团全部业务、营业收入或企业排名归属于荣盛石化。上市法人具体成立日期及最终控制权详细结构,本稿尚未核得足够资料。

B

荣盛石化归入T9能源、资源与先进材料赛道。其核心业务是炼油、石油化工、聚酯化纤及相关高端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面向产业链企业客户,具有明显的B2B属性。 公司以国内大型炼化一体化基地为生产基础,国际化路径主要包括跨境原油采购、产品出口、国际贸易平台以及战略股权和产业技术合作。与直接收购海外工厂的模式不同,现有证据更突出其通过全球能源供应商、海外销售和产业伙伴建立跨境协同关系。

C

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86.22318229亿元,较2024年下降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8314275亿元,同比增长17.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9.03729743亿元,同比增长18.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4.06467419亿元,同比增长31.2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3866.331242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5.93522954亿元。 2025年业务构成中,石化行业营业收入2555.00亿元,占合并营业收入82.79%;聚酯化纤行业233.95亿元,占7.58%;贸易及其他297.27亿元,占9.63%。按产品划分,炼油产品1063.18亿元、化工产品1171.98亿元、PTA产品319.85亿元。年报另列2025年度公司含联营企业的化工品营业收入2479亿元,该范围不等同于上市公司合并收入,不能追加计算。 202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合并营业收入1294.06713607亿元,同比下降12.93%;归母净利润51.10652553亿元,同比增长748.83%;扣非归母净利润53.43525369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2.54077554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4028.2253972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6.53523410亿元。半年与全年不作直接年化比较,利润改善也不直接等同于所有细分产品盈利能力同步提升。员工总数在本次已读范围尚未核得。

D

荣盛石化已经形成有实际销售收入支撑的海外市场业务。2025年年报按国外地区口径列示营业收入519.69716588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合并收入16.84%,同比增长13.63%;同期国外地区毛利率1.50%。国内地区收入2566.52601641亿元,占83.16%。这一地区划分反映销售收入来源,不等于境外生产资产收入或海外投资回报。 2026年上半年,国外地区营业收入217.58598419亿元,占合并营业收入16.81%,同比增长45.34%;国外地区毛利率为5.38%。该增长发生在同期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背景下,反映海外销售业务增长,但尚不能据此确认具体国家市场份额或稳定的品牌议价能力。 公司2025年年报还披露新加坡贸易平台功能持续完善,成品油出口及多类产品海外市场拓展取得进展。现有来源未提供完整的国别收入、海外客户数量、海外员工及境外生产基地清单,不能将全球原油供应关系或国际伙伴网络直接折算为海外资产规模。

E

荣盛石化以企业品牌统领大型炼化、基础化工和高端材料业务,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浙石化)是其重要控股经营主体。产品面向能源、化工、聚酯、工程塑料及相关新材料产业链客户,主要依靠工业产品供货、质量规格、生产稳定性和供应链服务建立专业关系。 沙特阿美具有双重产业关联:一方面通过股权交易成为荣盛石化的战略投资者,另一方面依据长期协议向浙石化供应原油。2023年交易公告称荣盛石化持有浙石化51%股权。原油供应关系属于上游原料保障,不能直接解释为荣盛下游产品的国际客户规模。 已读材料未列示主要国际终端客户、客户集中度、长期销售合同及品牌溢价。新加坡贸易平台和海外销售收入证明交易网络存在,但尚不足以判断海外客户忠诚度和市场认可程度。

F

荣盛石化2025年年度报告称,公司在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及海南相关区域拥有七大生产基地,并形成炼化与新材料产业链。主要国际联系不是已核实的大规模境外生产基地收购,而是通过国内资产连接全球原油、技术及销售网络。 沙特阿美合作具有明确的股权基础。2023年7月21日,沙特阿美通过位于荷兰的全资子公司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完成以人民币246亿元收购荣盛石化10%股权。交易对手公告同时载明,长期销售协议安排沙特阿美向浙石化供应每日48万桶原油。48万桶/日是协议供货规模,不是经核实的每日实供量;公告所述浙石化每日80万桶原油加工能力、每年420万吨乙烯产能也属于浙石化装置能力,不能视为海外产能。 双方随后探索更深层联合投资。荣盛石化2026年半年度报告说明,2024年初签署谅解备忘录后,双方陆续签署合作及开发框架类协议,但截至该报告披露时,联合投资具体条款仍在磋商。涉及SASREF、中金石化等潜在联合投资事项,没有足够证据认定为已经完成的资产收购或项目投产。 2026年7月,荣盛石化及全资子公司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SABIC签署新建项目开发协议,正评估SABIC为项目目的向荣盛新材料投资30%至不超过50%股权的可能性。SABIC为沙特阿美控股的上市公司,但与沙特阿美直接持有荣盛石化股权并非同一交易主体;项目开发协议不构成已经交割的股权投资。 经营设施方面,2025年浙石化高性能树脂项目首批装置已建成投产,浙石化油品码头新泊位实现口岸开放。2026年上半年金塘原油储运基地罐区及码头工程、舟山至宁波石化基地互联互通管道等仍在推进,浙石化高性能树脂其他装置陆续投产。不同装置和项目应按实际进度分别识别。

G

荣盛石化与长三角炼化及新材料产业链存在直接的生产组织联系。年报确认,公司依托浙石化及相关基地形成从炼化到聚酯、工程塑料、高端聚烯烃等材料环节的一体化体系,舟山、宁波之间的储运和管道互联项目正在加强基地协同。其在当地产业链中的主要角色是大型炼化及材料生产经营主体。 七大基地分布不意味着每个地区均已形成由荣盛主导的产业集群。现有材料也不足以确定其对特定境外产业带的生产控制、供应商集聚或当地就业带动规模,不将原油进口来源地简单认定为公司自有国际产业带。

H

荣盛石化拥有公司官方网站www.cnrspc.com,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及指定证券媒体发布法定信息。沙特阿美在2023年股权交割后通过其中文官方网站公开说明交易及原油供应合作,为双方产业伙伴关系形成了国际企业传播记录。 关于行业认知,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称,荣盛石化被Brand Finance列为2026年全球最具价值化工品牌第5位,并列示《化学周刊》及ICIS相关排名。这些属于荣盛石化报告中的引用性陈述,本稿没有单独读取排名发布方完整方法与榜单,不将其作为独立核验的国际声誉结论。上述行业品牌排名属于上市公司荣盛石化,不与年报中荣盛控股集团的世界500强排名混用。现有证据亦不足以评价国际媒体触达、数字可见度或海外客户信任转化。

I

荣盛石化的责任治理主要涉及大型炼化装置的能源消耗、排放管理、生产安全及新材料项目环境表现。2025年年报称,浙石化通过QESEnM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海南逸盛石化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中金石化余热利用等项目年节能量超过13万吨标准煤,并称其MSCI ESG评级提升至A级。这些数据及评级描述来自上市公司自身报告,尚未在本稿中由认证机构、评级机构或独立环境资料复核。 随着沙特阿美及SABIC合作推进,公司还需要协调原油供应、工程项目与产业链责任边界。但尚未完成的投资和建设安排不能提前计入实际低碳绩效。当前材料不足以对全部生产基地的环境合规、事故情况、供应链责任或争议处理结果作综合评定。

J

2023年3月27日:沙特阿美与荣盛石化宣布签署最终战略协议,为随后股权交易及长期原油供应合作建立基础。 2023年7月21日:沙特阿美宣布通过其荷兰子公司完成收购荣盛石化10%股权,形成跨国能源企业与中国炼化企业的战略资本关系。 2024年初:荣盛石化与沙特阿美签署谅解备忘录,随后持续推进合作框架和联合开发类协议,合作由股权及原油供应延伸至潜在产业投资;具体签署日期及投资条款应以各协议为准。 2025年:浙石化高性能树脂项目首批装置建成投产,油品码头新泊位实现口岸开放,体现既有大型炼化体系向材料生产和国际物流能力延伸;具体投产及开放日期尚未核得。 2026年7月:荣盛石化、荣盛新材料(舟山)与SABIC签署新建项目开发协议,开始评估SABIC对荣盛新材料30%至不超过50%的潜在股权投资。该事件是项目开发合作节点,不是投资交割。

K

本稿主要依据荣盛石化2025年年度报告S1、2026年半年度报告S2,两者均为A1级上市公司法定披露;2023年沙特阿美股权交割公告S3为交易参与方发布的B级来源。S1与S2虽已取得完整PDF,但实际仅阅读指定页面;S3仅读取网页选定内容,不能据此宣称完整审阅全部协议或附件。三项来源均于2026年10月11日检索。 主要证据边界包括:荣盛控股的世界500强排名及多元业务不得归于上市公司;阿美每日48万桶原油供应为合同安排,实际交付及利用率未核;SASREF、中金石化联合投资尚未获得已完成交易证据;SABIC潜在入股仍为开发与评估阶段;海外业务缺少国别客户及独立品牌信任指标;ESG评价和品牌排名属于公司引用或自述,尚未独立复核。已确认的财务表现、股权交割与项目状态可分别使用,但不能将合作计划直接写为已实现收益。

全球化路径与启示

荣盛石化值得观察的全球化路径,并非简单将国内炼化产能转移海外,而是利用大型一体化产业基础,与国际能源供应商建立股权、原料、贸易和潜在技术投资的复合关系。沙特阿美2023年完成入股,2025年国外地区销售收入已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16.84%,说明跨国联系具有资本与市场两类现实基础。但其长期价值仍取决于原油采购安排的实际履约、新材料投资能否落地,以及海外销售能否从规模增长转向利润质量改善。2026年相关联合投资尚有不确定性,现有证据也不足以确认海外客户忠诚度及独立品牌溢价。未来应重点评估供应链协同的实际经济效益,而非仅以战略合作公告判断全球化成效。

品牌全球化观察

维度一|全球资源保障与产业伙伴关系|沙特阿美的股权投资和长期原油供应协议,使荣盛石化的跨国联系超越一般原材料买卖关系,形成资本、供货及潜在技术合作的多层次联系。其价值可能体现为原料供应稳定性、协同开发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但协议规模不等于实际交付成果,正在磋商的联合投资亦不能直接证明已形成新的利润来源。应以长期履约和双方具体项目成果评价伙伴关系质量。

维度二|专业客户交付与海外市场拓展|荣盛石化依托国内大型一体化炼化基地和新加坡贸易平台,将油品、化工及材料产品连接海外市场。这种B2B品牌关系更依赖产品一致性、交货可靠性、技术支持和持续供应,而非消费市场广告曝光。国外地区营业收入增长说明海外销售活动扩大,但不能直接证明客户留存率、品牌溢价和最终市场控制力。未来仍需结合国际客户结构和高端材料销售表现判断其长期竞争优势。

后续关注

沙特阿美与浙石化长期原油供应协议的实际年度交付量、执行稳定性、采购经济性和供货利用率尚未核得,不能用每日48万桶协议规模替代履约结果。

荣盛石化与沙特阿美涉及SASREF、中金石化等联合投资安排的具体交易主体、投资条款、最终交割及项目状态仍需确认;SABIC与荣盛新材料潜在股权投资亦需跟踪是否正式完成。

国外地区营业收入虽已具备年度及半年度统计,但缺少按国家、产品和客户类型的细分数据,难以判断海外增长的具体来源、客户集中度及持续性。

新加坡贸易平台的交易品类、实际经营规模、区域客户网络及与境内生产基地的协同收益尚未核得。

高性能树脂、新材料及跨基地储运项目需要按装置核实建设、投产、达产与投资收益,避免以单个装置投产代表全部项目完成。

国际客户的长期合同、产品认证、服务质量、重复采购及价格实现情况缺少独立证据,尚不足以判断品牌信任和议价能力。

荣盛石化与荣盛控股的品牌及经营边界、员工总规模、ESG第三方绩效,以及Brand Finance和行业榜单的具体方法与适用主体,仍需进一步核验。

核心来源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

沙特阿美完成收购荣盛石化股权,交易金额高达34亿美元 ↗

数据截止2026年10月11日,三项核心来源均于当日检索。2025财年及2025年末财务数据来自2026年4月28日发布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S1,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2026年6月末数据来自2026年8月25日发布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S2,均为A1级上市公司法定披露。本稿使用两份报告已选读的页面,未通读原件。2023年沙特阿美股权交割及原油供应协议来自交易对手2023年7月21日公告S3,等级B。财务统计主体均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币种为人民币,原表单位为元,本稿按亿元转换;地区营业收入使用上市公司披露的国内、国外地区划分。荣盛控股集团的排名和其他业务不计入上市公司经营规模;2026年7月项目开发协议为半年度报告所载期后事件,不属于2026年上半年已经完成的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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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截至2026-10-11;未披露或尚未可靠核实的指标不作估算。观察档案不构成年度100案例正式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