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概要
圆通速递是以快递网络、跨境物流、航空运力和综合供应链服务能力为核心的观察对象。现有资料覆盖上市主体经营规模、国际业务、航空资源、海外网络和物流生态建设,需要区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圆通国际快递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圆通航空及控股股东蛟龙集团等不同主体范围。
企业全球化档案
A
观察主体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600233)。上市主体与圆通国际快递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圆通航空、蛟龙集团等关联主体分别界定。
B
属于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物流与全球运营领域,全球化路径包括快递网络、跨境物流、航空运输和综合供应链服务。
C
FY2025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7,527,684.74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2,235.06万元人民币,2025年末总资产5,417,785.96万元人民币。2026H1收入3,889,331.88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7,503.99万元人民币,2026年6月末总资产5,616,119.38万元人民币。
D
FY2025海外地区营业收入54,387.50万元人民币,港澳台地区营业收入147,131.16万元人民币,分别属于地区口径;国际快递及包裹服务收入62,590.39万元人民币、国际货代收入228,441.97万元人民币、航空业务收入176,076.98万元人民币属于产品口径,不进行替换或相加。
E
圆通速递通过快递网络、跨境物流、航空货运和供应链服务连接企业客户、合作伙伴及消费者需求。
F
海外服务网络覆盖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自有航空机队13架,累计开通货运航线超过160条,并在上海、深圳、阿拉木图、东京、釜山等重点口岸布局关务能力和清关网络。网络覆盖、航线资源和口岸能力分别统计,不等同海外自有设施数量。
G
本次已读资料未提供具体产业带关联,相关产业链关系待核验。跨境物流、航空运输和供应链服务体现物流连接能力,但不据此认定具体产业带关系。
H
全球物流网络、跨境产品体系、航线资源和国际化服务能力属于企业国际化能力信号,不直接证明品牌信任、市场溢价或长期商业效果。
I
圆通速递2025年度报告披露,公司通过绿色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绿色工作,在全网开展环保培训宣贯,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箱,引导加盟商投入新能源车辆,并推动转运中心陆续建设、运营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公司完善安全操作规范及管控标准,更新智能安检系统,通过安全GPT等实现违规预警与隐患闭环管理。上述内容属于公司报告范围内的绿色和安全管理实践,不代表境外业务独立效果或第三方验证结果。
J
2026年4月23日发布圆通速递2025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年度披露文件,披露FY2025经营数据;2026年4月23日同时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2026Q1未经审计数据;2026年8月20日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2026H1未经审计数据。年度、季度和半年度报告发布日期与对应经营期间分别区分,不补充未核实的首次开航或具体业务启动日期。
K
核心来源包括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A1)、2026年半年度报告(A1)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A1);2025年度报告摘要作为辅助交叉核验来源,不增加核心事实范围。财务数据、地区收入、产品收入、航空资源和网络覆盖分别归因;选读页面不等同全年文件逐页阅读,未提取事项不表述为未披露。
全球化路径与启示
圆通速递体现快递物流企业通过国内网络基础、跨境物流体系和航空资源协同拓展国际业务的发展路径。FY2025营业收入7,527,684.74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外地区收入54,387.50万元人民币、港澳台地区收入147,131.16万元人民币分别统计;国际快递及包裹、国际货代和航空业务属于产品口径,不等同海外地区收入。公司拥有13架自有航空机队、累计开通160多条货运航线,并建设重点口岸清关网络,但网络覆盖不等同海外设施数量、航点数量或国际经营效果。
品牌全球化观察
维度一|物流服务与客户关系:圆通速递通过快递网络、跨境物流、航空货运和供应链服务连接企业客户、合作伙伴及消费者。
维度二|全球网络与本地运营关系:圆通速递通过海外网络、航线资源和口岸能力建设拓展国际服务能力,但长期商业价值仍需观察。
后续关注
尚未核实海外地区收入、港澳台业务及国际产品之间对应的长期盈利结构和区域贡献。
尚未核实海外网络、航线资源和清关能力对客户价值及国际竞争优势的长期影响。
尚未核实绿色物流、安全管理实践对海外运营表现和品牌价值的独立影响。
核心来源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监管PDF镜像原件) ↗
本档依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生成。上市公司合并财务、圆通国际相关主体、圆通航空、地区收入、产品收入和网络覆盖分别记录;地区与产品口径不可互换,半年数据不年化。
资料截至2026-10-10;未披露或尚未可靠核实的指标不作估算。观察档案不构成年度100案例正式入选。